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壮大,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加快培育工业市场主体4.支持工业企业做优做强,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对每年上规入统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支持,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9.推动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2.支持工业企业与发电企业扩大电力直接交易量和覆盖面,由各县(自治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项目)实施、投产达产、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附件:毕节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案附件毕节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案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二、支持方式及范围毕节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同一领域的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