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认定“岐江数贸港众创空间”、“中山市海元跨境电商产业园众创空间”2家单位为市级众创空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2日—12月1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联系人:周岳电话:88303920传真:88303066邮箱:zssgxk@126.com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查询网址:中山科技局政务信息网(http://kj.zs.gov.cn)市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纪检工作):88315063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56室附件:2025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名单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2月12日附件:1.附件:2025年市级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