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有关工作程序及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共34万元分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分配给相关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二、有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收到分配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档案管理,以备日后检查及审计,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2日(联系人:何思雨,联系电话:88221266)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表序号镇街用途扶持对象分配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代码绩效目标1阜沙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阜沙阜翔脆肉罗非鱼养殖专业合作社9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山市[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支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2五桂山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五桂山里人农场5支持标杆家庭农场3小榄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小榄镇车仔脆肉鲩养殖基地5支持标杆家庭农场4黄圃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茗威农业有限公司5支持标杆家庭农场5黄圃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黄圃镇红阳农艺农场5支持标杆家庭农场6黄圃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中山市黄圃镇裕丰家庭农场5支持标杆家庭农场合计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