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用人单位)补贴类(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申请程序:符合条件人员向用人单位(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2.身份信息: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核验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担保贷款及贴息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创业所在地(登记注册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学生获得相关证书后1年内向学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