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达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第二批)补助的公示发布日期:2025-12-1214:23信息来源:办公室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4〕172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5〕94号)、《关于印发〈慈溪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慈农〔2025〕88号)等文件精神,慈溪市横河东上河水果农场等主体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已通过项目验收,拟下达项目补助资金41.3984万元,慈溪市周巷冬青果蔬农场等主体申报的联农带农项目已通过审核,拟下达项目奖励资金18万元,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情况,电话:0574-89596141,附件:1.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补助公示表2.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项目(第一批)奖励汇总表慈溪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2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