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企业: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二)分类条件1、加工型企业(1)企业总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茶叶加工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在本市联结农产品种植基地500亩以上、生猪1万头以上、蛋鸡3万羽以上、养殖水面800亩以上(网箱养殖按实际折算)等,2、农资流通服务企业(1)企业总资产在400万元以上,(2)农资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在3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有自营基地300亩以上(设施化种植面积100亩以上),4、休闲农业型企业企业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农产品电商企业企业总资产3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企业总资产600万元以上,附件: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附件-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wps建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