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1】11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政策,根据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及省市下发数据,2025年8-10月共31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享受补贴人数共计98人,补贴金额合计209217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4-8731092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附件:1、2025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2、2025年9月扬州市广陵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3、2025年10月扬州市广陵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2月12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