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1】11号)文件要求,对用人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外市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社保补贴政策,经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定后,2025年8-10月共2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享受补贴人数共计2人,补贴金额合计7490.37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4-8731092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附件:1、2025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2、2025年9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3、2025年10月扬州市广陵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2月12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