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二)建筑光伏示范项目1.申报单位应为项目产权单位(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运营管理人等)或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和产权单位共同申报,2.支持薄膜电池在光伏幕墙、光伏瓦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应用的示范项目,支持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创新应用的示范项目,(三)智能建造示范项目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由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含施工单位)牵头申报,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申报,3.申报项目应围绕数字化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安装、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无人机、智能监理监管、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等方面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且智能技术应用亮点突出、预期成效显著,对拟列入示范的项目予以公示,纳入蚌埠市示范项目计划名单,被列入示范项目的应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任务,达到试点示范项目预期成果,积极引导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并积极申报示范项目,联系电话:0552-2567031邮箱:bbjwzgs@163.com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国土资源大厦906室附件:附件1-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建筑光伏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3-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