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潮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分行关于印发《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潮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分行2025年12月8日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顺利推进,第二条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下称“风险补偿金”)由潮州市财政性资金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直接质押的融资:企业将知识产权出质给银行等融资服务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是风险补偿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1.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达成开展风险分担机制项目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第八条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存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风险补偿金结算专户,第九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风险补偿金日常管理事务,主要包括:(一)承担风险补偿金账户的开立、管理、资金核算管理,风险补偿金的运作第十四条风险补偿金的企业准入与融资程序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与合作的金融机构,第十五条风险补偿金的申请具体由金融机构针对不良融资项目的损失按约定的比例金额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和相关追偿、本金损失证明,由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行文批复金融机构应核销的项目及金额,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风险补偿金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和金融机构协商解决,附件:关于印发《潮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