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根据省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烟台市商用汽车促消费活动,制定烟台市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tgxqck@yt.shandong.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编码:264003),请在信封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3日附件:烟台市关于落实《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