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赣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市市监联字〔2024〕39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赣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市监知字〔2025〕10号)要求,有关单位提交了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经审核,拟对5个资助项目(详见附件)给予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或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人:刘小梅联系电话:0797-8371459监督电话:0797-8199729监督邮箱:gzszscqj@163.com附件:附件1.发明专利转化运用补助汇总表附件2.知识产权贯标补助汇总表附件3.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奖励汇总表附件4.知识产权保险补助汇总表附件5.国家专利代理师奖励汇总表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