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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资金的通知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2025-12-09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8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7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贴标准为150元/月,现将2025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资金67.86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补贴发放工作,一、村主干不得兼任根据《南安市农民技术员管理暂行办法》(南农〔2018〕168号)规定,凡属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兼任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一律不得领取补贴,二、认真做好选聘调整工作根据《南安市农民技术员管理暂行办法》“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的规定,对所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重新审核,三、抓紧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动物强制免疫、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村级动物防疫的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四、及时拨付补贴资金请各乡镇(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附件:1.2025年度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资金安排表2.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3.2025年度南安市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结果汇总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5年1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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