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刘小刚等82人符合一次性创业奖励和场租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部门: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4-6821780附件:长顺县2025年创业补贴发放花名册(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