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依据《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冀数政规〔2024〕2号)、《邯郸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邯数规〔2025〕1号),现公开征集大名县第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和应用场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领域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及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一)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条件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4.近3年(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二)授权运营申报应用场景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四、申报流程(一)申报材料所需申报资料按照《大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企业公章,(二)申报方式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大名县数据局,标题格式为“大名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填报单位名称+场景名称”,五、其他事项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310-6572690)附件:大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大名县数据局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