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高质量建成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下简称快速维权中心),支持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与地方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对接,加强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对代理机构的预审登记管理,依托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集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请求,支持同类产业领域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支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统筹协调各地方分中心资源及需求,支持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项目,优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导向,推动优化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人才参与地方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业绩指标,三、组织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管理,对运行绩效好、落实高质量发展任务成效突出的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优先支持建设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加强对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