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青海省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行动方案(2025-2027年)》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能源局2025年12月10日附件青海省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3.大力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二)实施公路充电网络提升行动4.有序推进高速、国(省)道及重要县乡道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8.以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为突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9.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四)着力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题10.督促市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6月底前完成)11.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五)加强电网服务保障能力13.将充电基础设施负荷和容量需求纳入全省电力规划,(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六)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15.2025年底前完成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七)加强行业管理规范17.推动成立全省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协会,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12月底前完成)21.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严格落实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安全生产条件,(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青海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6月底前完成)25.鼓励在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环卫作业、旅游景区等领域广泛应用新能源汽车,(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十)开展服务业存量挖潜26.围绕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