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自治区生猪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实施了盐池县2025年生猪产业提质增效项目,支持生猪养殖场(户)补栏仔猪和育肥猪8000头,对养殖场(户)自繁自育补栏并出栏销售100头(含100头)以内,每头补助100元,100头以上每头补助50元,对养殖场(户)调入补栏并出栏销售每头补助100元,全县123户养殖场(户)补栏仔猪和育肥猪并出栏销售8491头,其中:117户养殖场(户)自繁自育补栏并出栏销售100头(含100头)以内6100头,6户养殖场(户)自繁自育补栏并出栏销售100头以上2391头,共补助资金72.955万元,其中:自繁自育补栏并出栏销售100头(含100头)以内的补助资金61万元,自繁自育补栏并出栏销售100头以上11.955万元,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2月4日,附件:盐池县2025年生猪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生猪补栏补贴)补助花名公示表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