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请按照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详见https://www.nea.gov.cn/20251128/78d09044326744afb17850421291f090/c.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省内能源企业通过我委推荐报送,抓紧组织域内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方向和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025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推荐单位,将于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组织推荐,项目报送联系方式:国家能源局010-81929234010-81929213河北省发展改革委0311-862711720311-88600129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