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高企认办〔2025〕1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前置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申请备案等程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2025年第二批认定的江西东玶科技有限公司等230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入库,本批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可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认定,在孵育、精准支持、认定管理、优化成长环境等多方面,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水平,更有质的有效提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高质量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各项工作,按时提交企业发展年报,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