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哈人社规〔2019〕3号)和《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对吸纳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年满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6家单位,共计11人,拟拨付的就业见习补贴为56160元,第二季度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6家单位,共计14人,拟拨付的就业见习补贴为47424元,第三季度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3家单位,共计16人,拟拨付的就业见习补贴为46176元,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