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32号)精神,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为吸纳三类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人数比例达30%或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不少于10人,依法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由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县人社局复核,贵州金三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吸纳三类人员就业16人,拟认定贵州金三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监督举报电话:0857-7252760(县就业服务中心)0857-7251251(县人社局办公室)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