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康县消费帮扶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康商务发〔2025〕79号精神,康县商务局按照发布实施方案、部门推荐、企业申报、资料审核等程序,初步审核24家经营主体符合奖补条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1.康县佳纺蚕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康县寻味臻养商贸有限公司3.甘肃省康县兴源土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康县康裕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甘肃财满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康县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康县鲜意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8.康县禾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康县东赢农林产品商贸有限公司10.康县满福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11.康县小溪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2.康县立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3.康县吉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4.康县山中宝土特产商贸有限公司15.康县同缘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6.康县香溪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7.甘肃中和道生态茶叶有限公司18.康县天睿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9.康县森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陇南康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1.康县金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甘肃龙神茶叶有限公司23.康县政府招待所餐厅24.康县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日期: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8日(5个日历天),监督联系电话:0939-5122758,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县商务办公室(县政府统办楼509),康县商务局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