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安排,经各盟市级推荐评选机构、区直有关单位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复核,拟表彰全区自强模范40名、全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全区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30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话:0471-6518661/0471-6556926传真:0471-6556926电子邮箱:nmgcl906@163.com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海东路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906室邮政编码:010020附件:1.全区自强模范拟表彰名单2.全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3.全区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