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8日(三)申报条件1.在浙江省内(不含宁波)工商注册登记、拱墅区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在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中,3.企业具有执行中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按2021年度实际利息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表,(3)企业贷款合同及2021年度利息支付凭证,(4)执行中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一份即可),再补贴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表,(4)执行中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一份即可),(5)2021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地址:拱墅区尚品商务楼606室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2年6月2日项目申请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申报项目类型□贷款贴息□社保补贴贷款贴息2021年度申报的实际利息支出()元社保补贴2021年度7月-12月申报的企业缴纳部分合计()元联系人联系电话注:联系人及电话请填写负责此次申报的人员,本单位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企业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附:序号企业名称贷款项目合同编号所属银行机构合同金额2021年度利息支付金额12...合计备注:此次补助不涉及2021年度支付其余年度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