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办发〔2022〕23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的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组织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优势企业(申报名额见附件1),(二)组织辖区内现有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企业,(三)组织辖区内所有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参加复核,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要求和省内分配的申报名额,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参加申报和复核的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填报注册信息,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通过审核的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完成线上测评,三、工作要求(一)做好组织发动,请各地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复核工作,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要求,请各地知识产权局坚持高质量导向,本年度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工作均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地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