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2025年11月21日丹徒区关于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符合全区主导产业方向的项目和企业,对于符合我区重点鼓励发展方向、有较好延链补链效果、较强带动效益、并纳入省市区重大项目的产业项目,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预期效益或科技含量等综合情况,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支持项目加大投入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强度或预期效益等综合情况,单个项目支持不高于3000万元,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强度或预期效益等综合情况,给予不高于15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的年度资金支持上限不高于100万元,支持总金额不高于500万元人民币,可根据企业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和招才引才等综合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可根据项目建设规模、速度和预期效益等综合情况,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强度或预期效益等综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