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商务局、泰州市财政局《组织2025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稳外贸)申报工作的通知》(泰商发〔2025〕129号)要求,在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企业信用核查,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现将资金拨付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泰州市商务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人应对真实性负责,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泰州市商务局2025年11月25日附件:2025年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稳外贸)项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