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阳光搬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发放三都办事处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补偿补助奖励款及货币化差价补偿款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口头等形式向三都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反映,特此公示,三都办事处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898-23260360(请工作日期间拨打)附件:拟发放三都办事处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补偿补助奖励款及货币化差价补偿款名单.xlsx儋州市人民政府三都办事处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