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现代设施农业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延安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5〕13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有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一、建设内容:持续落实中央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的有关要求,对经营主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2024年度已实施完毕,本年度贴息补助为2025年1月以来产生的利息),引导鼓励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大现施农业建设投入,二、补助对象贴息对象为县域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为依照《中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资金支持环节资金需用于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贴息,贷款资金必须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四、申报流程项目按照“自愿申请、汇总审核、逐级申报、据实结算”的模式具体实施,操作规程继续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农发〔2024]136号)有关流程执行,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携带有效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件、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等资料向宜川县农业农村局备案,2、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备案时,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贷款银行组织人员对资料进行联合审核确认,宜川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