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药材产业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林地综合效益,确保产业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根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5〕11号)、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补充方案(二)>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23号)文件精神,通过经营主体申报、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现场核验,各申报主体档案资料完善,验收程序合规,验收合格,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下:第二批中药材加工、销售、品牌认证补贴经营主体15家,个体农户61人,补贴资金1126600元,林麝养殖场1家,补贴资金500000元,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4日起至12月13日(公示期10天),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0954-6012068/6012968邮箱:lincaocyb@126.com地址:隆德县312国道北侧(盘龙桥对面)附件:1.隆德县2025年第二批中药材加工、销售、品牌认证补贴资金兑付表2.隆德县2025年林下经济(林麝养殖)补贴资金兑付汇总表(第四批)3.隆德县2025年林下经济(林麝养殖)补贴资金兑付花名册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