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指按照规范程序获得授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当依法进行安全审查,作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统一通道,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新建公共数据运营通道,已建运营通道的,应当纳入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统一对外服务,第七条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应当采用数据沙箱、隐私计算、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授权管理、过程追溯、数据互信等技术,搭建可信授权认证通道和数据安全流通通道,实现公共数据运营全过程可记录、可审计、可追溯,并签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包括需求的提交、记录、审核、反馈等步骤,运营机构应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