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单位),市(区)属国有企业: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12号)等文件内容,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1月30日起废止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市财政局、都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都匀市轻纺企业用工补贴办法(修订)》(匀人社通〔2025〕1号)文件,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都匀市财政局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