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外及乡镇集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D级危房拆建审批工作规程的批复》(金府复〔2023〕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拆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若申请人申请建房(拆建)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同时,请您对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电话:0857-7241458金沙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时间:2025年12月5日编号姓名房屋地址建筑性质原有房屋情况审批结果拟批建房屋情况备注结构类型层数土地使用证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高学芬金沙县鼓场街道红岩社区小红星幼儿园旁拆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局部2层402.11105.02187.62原面积拆建砖混/框架1F不大于187.62不大于187.62同意二层拆建为一层,总建筑面积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