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淳产业商务联〔2021〕5号)文件的规定,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对2021年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进行材料形审、联合财政局实地勘验、与财政局、县第六纪检监察组部门联审,现将淳安县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部门: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效能办联系人:严小平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901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2年6月2日2021年淳安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杭州壹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