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惠仲经发〔2014〕112号)要求,按照《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2021年仲恺高新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惠仲经发通〔2021〕104号),经企业自愿申报,我局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核,提出我区2021年节能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至6月8日(7天),请以书面方式向区经济发展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仲恺高新区2021年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计划.pdf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6月2日(联系人:夏娜,电话:0752-3278791;邮箱:jfjjxk@hzzk.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