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等三份文件的通知》(晋政文〔2021〕102号)中《晋江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及其操作程序要求,为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管理,引导我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结合上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晋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