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老区项目申报、核查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5年度支持老区山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不得随意改变、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额度,严禁挤占、截留、抵扣、挪用,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早发挥效益,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定的资金项目必须在2026年6月底前完工并完成有关报账工作,三、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局下拨到各有关镇(街道),然后由各有关镇(街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规范各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禁以非法手段编制假项目资料骗取项目资金,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