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民生事务办、养老机构:根据2024年市级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二、三、四批(第二次)的资金分配安排及《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20〕23号)的要求,经机构申报、实地核查,现下拨敬老院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运营补贴45.132万元,民办养老机构2024年2月至2024年10月运营补贴124.958万元,共计170.09万元,在《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二、三、四批(第二次)的通知》(长县财综追指〔2025〕16号)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中列支154.4万元,余下15.69万元在原青松老年公寓退回我局2023年度运营补贴中列支,(分配表见附件),请各单位切实加强该笔资金的监督和使用,严禁改变资金规定用途,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监督联系方式:财政局监督电话:84011710民政局监督电话:84012392附件:1.敬老院2023.6-2024.12运营补贴分配表2.民办养老机构2024.2-2024.10运营补贴分配长沙县民政局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