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城区桥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经2025年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专题会审议通过,一、市人民政府批复《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桥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见附图1)二、文本主要内容(一)规划对象: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跨江跨河桥梁桥下空间,规划对象净空高度2.2米为可利用空间,备注:规划对象范围面积不含权属矛盾的区域,不含无法通行的桥下空间区域,(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与《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其中净高2.2米以上可利用面积43.75万平方米,净高2.2米以下严控使用空间面积12.17万平方米,近期拟建设8处可利用桥下空间,其中4处因安全隐患或影响城市形象进行规划整治,(六)规划总结:现状共56处,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桥下空间共76处,其中规划绿地类13处,规划布局:三、主要图纸(一)桥下空间规划分布图(见附图2)(二)桥下空间用途分类规划图(见附图3)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桥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