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及《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闽市监注〔2024〕154号)等文件要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经过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部门推荐、材料审查等程序,拟认定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林诒义珠宝商行等8家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199号晋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4(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91-62001348,附件:晋安区2025年度拟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翻译搜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