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加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设备管理,根据2022年、2023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建立示范区、镇、场三级设备管理清单(附件1),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项目所在镇定期对项目补贴设备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项目补贴设备是否在场、是否损毁等情况,核查年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年,项目实施场应在2026年2月底前对项目已验收到货的拖拉机、收割机等设备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交至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项目所有补贴设备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均应在一个月内向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报告,要做好项目补贴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使用等,并于2026年2月底前提交项目设备补助清单,重点突出项目补贴设备的使用情况,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项目所在镇在年度12月底前完成项目补贴设备的现场核查,附件:1.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设备清单2.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设备管理核查表3.承诺书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