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12月10日(共7天),联系电话:0754—88931805、0754—88931806,汕头市商务局汕头市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序号资金支持单位/企业支持项目名称金额(万元)1汕头海关潮汕机场海关先期机检项目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