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国知发办函〔2022〕5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废止〈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废止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stzscqcj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废止《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联系人:陈同志,联系电话:0754-88975475附件:1.关于废止《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废止《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的说明.docx3.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市监规2020002).pdf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