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7月28日2025年独山县“引客入独山”奖励方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旅游工作部署,有效调动旅游企业拓展独山旅游客源市场,推动“过境游”向“过夜游”转变,持续推动独山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坚持政府奖补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根据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奖励政策,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旅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邮寄(以邮戳或快递单收寄时间为准)、当面送达任一种方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独山县审核组(办公地址设在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奖励的旅行企业于每月25日至次月5日期间,对照附件1和附件2提供与组团社或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游览行程单、游客名单、保险单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需要补正(全)的材料,审查结束后,由审核组向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审查报告,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在独山县人民政府官网或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奖励的旅游企业名单和拟奖励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旅游企业向独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由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申报企业拨付奖金,旅行社出现下列行为的,按规定处理:1.若经检查发现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奖励资格,并取消随后三年内全县旅游各项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的申报资格,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复审,并提供充分佐证材料,逾期申请复审不予受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附件:1.独山县“引客入独山”奖励申报表2.旅行社奖励申报基础材料清单附件1:独山县“引客入独山”奖励申报表申请日期年月日旅行社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团队在独山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3、订房支付凭证: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旅游团队参观景区人数证明,2、购买景区门票的支付凭证: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若客人属于免票范围,如有就餐需提供资金往来相关报账票据及点菜脱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支付凭证自驾游7该申请奖项的所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奖励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奖励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申报奖励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