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木里县中国电信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为进一步规范木里县中国电信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第二条中国电信帮扶项目资金包括由中国电信集团总部或其分、子公司直接捐赠的帮扶项目资金和由中国电信协调引入的第三方捐赠帮扶项目资金,第三条在木里县成立中国电信帮扶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五)县政府办公室下达《年度中国电信对口帮扶木里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县财政按照项目拨付请示批复和《下达年度中国电信对口帮扶木里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将项目资金下达至相关单位,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实际推进情况拨付项目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项目单位须在停工后7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报备,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中国电信帮扶工作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项目单位每月要将资金使用和报账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项目单位应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的归档工作;其他单位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资料文件的移交工作,附件:1.关于调整木里县中国电信捐赠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中国电信帮扶木里县项目县级验收表附件2.中国电信帮扶木里县项目县级验收表(1).doc附件1.关于调整木里县中国电信捐赠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