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前海规〔2024〕15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2号),我局已完成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飞机租赁业务奖励分项)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审核结果现予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05347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前海大厦T1栋2310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4)附件:2025年度前海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飞机租赁业务奖励分项)拟扶持名单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5年12月3日附件:1.2025年度前海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飞机租赁业务奖励分项)拟扶持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