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见附件1),为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取消领取创新券的中小微企业为成立不超过5年(含)的限制条件,按以上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第三批创新券发放工作,用于在开展创新项目研发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创新券额度由系统自动审核确定,本批创新券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有效期为15天,办事指南详见: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000000000/27d7b212-d995-4ca7-8883-93ea4dce387a.html?locationCode=110000000000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老师,010-8882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