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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2025年中小微企业吸纳社保补贴情况公示(十五)

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 2025-12-01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补贴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需拨付补贴资金216918.37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需拨付补贴资金8225.87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补贴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需拨付补贴资金162476.25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日,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315-8727703附件: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名册(十五).xlsx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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