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刚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青州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现答复如下:为提升我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青州市于2020年4月份印发《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20〕14号),文件要求推进公共设施和塔(杆)资源开放共享,率先免费开放高铁、高速等交通枢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以及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相关公共设施,为5G基站(含室内分布系统)、多功能智能杆、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22号)、《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20〕14号)明确规定,铁塔公司负责汇总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的5G站址需求,在推进公共设施和塔(杆)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公共资源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收到铁塔公司青州办事处使用公共场所资源的有关申请后,应作出书面答复,并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经与铁塔公司青州办事处沟通,建议各通信运营商将符合公共资源免费开放条件的5G站址报给铁塔公司青州办事处,由其牵头做好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工作,我局也将全力推进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加快全市5G基站建设。